开飞机的穷人 发表于 2018-1-2 15:35:04

2018校考招生简章又更新了

咸阳师范学院2018年书法学专业校考招生简章咸阳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本科院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咸阳,有渭城和秦都两个校区,占地824亩,另有实习实训基地2650亩,校舍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4262人,高职学生1494人,留学生26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237人,其中专任教师790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339人,具有博士学位教职工122人。学校秉承师范教育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服务地方,引领社会”的办学理念,积极践行“厚德•博学”的校训,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学校坚持对外开放办学,开展赴东欧独联体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韩国釜山高校交换生项目;“2+2”“3+1”赴美国韩国留学双学位项目,为学生出国留学、实习实践搭建国际平台。
我校于右任书法学院现有学生314人。书法学专业2017年入选陕西省首批“一流专业”,在全国65所有书法学专业的高校中排第18名,在同类师范院校中排第3名。毕业生考研率达30%以上,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好评。有百余幅学生作品在“全国新人新作展”等国家级及省级书法展览中获奖。
2018年书法学专业校考报考须知
一、报名条件:符合书法学校考各省报名条件要求
二、报名所需资料:省外考生按照各省要求直接网上报名缴费即可;陕西籍考生需持身份证、艺术类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免冠彩照2张现场报名
三、合格证发放比例:不超过考生所在省份计划数的4倍
四、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各省招办如有特殊规定,则同时执行各省招办的特殊规定。
五、学费标准:9000元/年*生
六、成绩发布与上报
2018年4月上旬公布书法学校考成绩,向合格考生发放合格证,并向各省招办报送合格考生数据。
咨询电话:029-33720888 学校网址:http://www.xync.edu.cn
2018年书法学校考考试安排
省 份
考点名称
考试科目相关要求
拟招生计划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网址
山东
潍坊招办
考试科目:
临帖(100分)、
创作(100分);

考试时间:
每科2小时
20
截止2月27日
3月2日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山西
太原师范学院
25
截止1月27日
1月30日
http://yikao.cdn.titd.net/
江苏
江苏师范大学
15
1月18日-21日
1月25日
江苏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系统
甘肃
兰州文理学院
15
1月5日-12日
1月17日
甘肃省体艺类招考智慧平台
陕西
咸阳师范学院
15
3月8日
3月10日
咸阳师范学院渭城校区


书法学专业2016-2017年招生情况统计表

省份
专业名称
科类
2017年
2016年
文化录取线
专业录取线
专业合格线
文化录取线
专业录取线
专业合格线
江苏
书法学
艺文
190
170
164
196
164
160
山东
书法学
艺文
316
175
169
312
166
166
书法学
艺理
317
180
169
-
-
-
山西
书法学
艺术
294
167
164
299
174
174
甘肃
书法学
艺术
237
165
161



陕西
书法学
艺文
297
156
155




书法学(师范类)专业简介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突出的书法特长和一定的美术素养,实践能力较强,综合素养较高,具备初步的书法和美术教学能力的合格师资,或从事文化、新闻出版等相关社会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中国书法史、中国古代书论选读、中国古文字学、篆书学习与创作、隶书学习与创作、楷书学习与创作、行书学习与创作、草书学习与创作、书法美学、篆刻基础、中国画(花鸟、人物、山水)、教育学、心理学、书法教学法、于右任草书研究。
特色研究方向:根据市场需求与地理优势,明确了特色发展方向,在书法学专业开设了“于右任书学研究”特色专业方向。


海南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一、学校概况
海南师范大学是海南省办学历史悠久、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综合办学实力较强的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坐落在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海南师范大学前身为建于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的琼台书院,1949年秋正式创建“国立海南师范学院”。1952年在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更名为海南师范专科学校。1983年重新招收本科,并与海南医学院等单位合并组建海南大学,1986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恢复海南师范学院建制。1999年与海南教育学院合并,成立新的海南师范学院。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7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2009年海南省政府将学校列为省重点大学进行建设。201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5年被列为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7年,学校成为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权的高校。
六十多年来,学校始终秉承“崇德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精神,以服务基础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在教师教育、海南和南海区域历史文化、海南生态环境和特有物种保护、海南药用植物开发研究等领域具有独特地位,发展成为海南省教师教育中心,重要的高级应用人才培养基地、科学研究基地和海南教育文化对外交流基地,为海南基础教育、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建校至今,已经为社会培养了各类人才16万多人,尤其是海南各中学校长、教学骨干多为我校毕业生,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摇篮”。
学校现设有21个学院,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62个本科专业。形成了师范与非师范性专业协调发展、教育层次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含博士、硕士、本科生等全日制学生2万多人,留学生600多人。
学校现有龙昆南、桂林洋、灵山三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100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7437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83万册,电子图书112万册,各类中外文数据库18个。数字化校园建设走在海南省前列,无线网络已覆盖全校。
学校突出抓好教学基本建设,积极推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现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特色专业3个,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项目204项。
学校大力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整体学术水平持续提升。有2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A类、5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B类。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8个,校级研究所(中心)、智库、协同创新中心34个。国家大学科技园落户学校。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人才队伍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597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27人,具有博士学历366人。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首批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教育部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及省级各类专家150人。有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培育团队,10个省级教学团队。
学校积极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成为中宣部首批部校共建新闻传播学院(专业)高校,与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黑龙江大学等多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与海南省多市县地方政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海外交流方面,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电影电视大学联合开办影视编导本科专业,已经与五大洲58个国家、100多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开展了学术交流活动,与境外53所大学和教育机构建立姐妹学校关系,与9所大学合作培养人才。2009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批准将东南亚汉语推广师资培训基地落户我校。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接收院校。2015年,与马来西亚世纪大学共建的孔子学院顺利揭牌。
“十三五”期间,学校将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国际旅游岛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以及省部共建和省重点大学建设的契机,以服务终身教育、服务绿色崛起和服务文化交流与传承为己任,以教师教育为根本,以改革为动力,努力建设教育思想先进、办学开放、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学风优良的现代化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高水平大学。
二、学院简介
(一)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现有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分设多个专业方向。美术学是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专业,2017年获批艺术硕士二级学科学位点,设计学获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艺术设计(现分为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曾为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美术学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色彩》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
美术学院现有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师70余人,他们分别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等全国重点艺术院校,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33人,中级职称教师15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31人。现有在校普通本科生、研究生1000余人,是海南省艺术人才培养、培训重要基地之一。2016年主办国家艺术基金“全国黎锦艺术设计人才培养”项目;2009年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基于黎锦文化传承的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近年来美术学院在教学、科研、创作等方面成绩显著。在美术、书法、设计创作中,先后有数百件作品参加国家、部级展览,百余件作品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部分作品被中南海、毛主席纪念堂、中国美术馆等收藏,多件作品参加全国美展、设计展、书展,人民大会堂海南厅的国画、海南航空标志、博鳌亚洲论坛标志及其视觉形象、纪念建国50周年天安门大型彩车设计、三亚国际旅游品牌形象设计均由美术学院教师设计。此外,学生作品多次获得国家级、省级等各类大奖,如获得“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中获一等奖、二等奖” “第二届东北袜业杯“一人一袜”中国袜子创意设计大赛中荣获优秀奖”“中国首届“大唐杯”袜业设计大赛全国总决赛”“第五届国际青少年书画艺术交流金奖”“第八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铜奖”“2015中国包装创意大赛二等奖”“2015海南省首届科创杯大赛二等奖”“第九届全国信息技术水平大赛二等奖”“大连杯时装画大赛金奖”“阳光杯海南国际数字创意与工业设计大赛服饰组金奖”“第四届挑战杯海南省创业计划竞赛一等奖”“海南省高校发明创新大赛一等奖”。
美术学院积极探索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准。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温彻斯特艺术学院达成课程交流协议,该项工作目前在稳步推进。在与上海同济大学中意学院达成课程交流协议的基础上,学院选派学生赴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进行了短期的研修。这些活动增强了学院与国际艺术院校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为我院深化国际化办学奠定了基础。
在理论研究方面,近年来共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出版著作、教材、画册百余部。有数百件设计成果被企业采纳,对国家和海南省的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音乐学院
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位于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学院设有音乐教育系、声乐系、钢琴系、舞蹈系、艺术实践与培训中心和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南海研究基地等,是集教学、实践与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办学实体机构。
音乐学院硬件设施齐全,现有8000平方米教学场地,拥有300平方米现代化音乐厅,设有琴房一百多间,钢琴110台;雅马哈电子钢琴百余套;斯坦威钢琴1台;MD音乐制作设备、中外乐器数百台件;每间专业教室均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建有数码钢琴教室、视听资料室、专业音乐教室、舞蹈形体房、管乐排练厅、合唱排练厅、室内乐排练厅等现代化教学设施。
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生近800人,教育硕士生20人,拥有一支较高水平的教学科研队伍,现有55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副教授34人(硕士生导师14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30余人。除专任教师外,学院另聘请客座教授8人。
近年来,音乐学院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教师教学、科研成果显著。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百余项。教师、学生定期举行音乐会,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形成了良好的学术交流与艺术实践氛围,同时学院积极选派专任教师到国内外著名音乐学院进行交流学习,并经常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来院讲学,积极探索学院教学科研水平提升的有效路径。
此外,学院组建的大学生艺术团也多次远赴泰国、新加坡、台湾、俄罗斯、白俄罗斯、爱沙尼亚进行艺术交流活动。随着对外交流活动的广泛开展,学院建立了以白俄罗斯国立音乐学院为首批“本、硕”联合培养的合作学校,即考入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学生,能够达到对方合作院校的专业要求,各项表现突出,学院将选派赴境外进行硕士阶段的学习,达到合作学校毕业要求的可获得国外硕士学位、学历。
2018年学院将继续推进音乐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拟从2018年报考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方向)的学生中试点选拔6名基础好、能力强,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优秀学生,享受每学年8800元/人奖学金(四年合计奖学金总额高达35200元),联合省外高校,打破传统单一的课堂授课形式,形成课堂教学、课外讲座、专家教学、社会调查、艺术实践为一体的培养模式。
音乐学院学生近年艺术实践成果:
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音乐学院蓝韵合唱团合唱作品《捡螺歌》、舞蹈作品《耕海人》,分别获得合唱专业组一等奖和舞蹈专业组一等奖,原创舞蹈《耕海人》还获得“优秀创作奖”并在闭幕式上演出。
学院蓝韵合唱团应爱沙尼亚文化部和“第四届爱沙尼亚流行合唱节”组委会邀请参加了该合唱节,受到当地观众的好评。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朝闻天下》对此进行了深入报道。
学院师生参加了由学院和海南省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创作的歌剧《南海哩哩美》的演出,该剧已经被列为海南省“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重点项目,并被定位为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的重点项目,获得海南省专业艺术最高政府奖“海南省文华奖”、2014-2016年度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海南省“五个一”工程)。
在 “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中,由音乐学院舞蹈系师生参演的大型编创歌舞诗《黎族家园》代表海南省获得“剧目金奖”和“最佳舞台美术奖”。
在第九届“珠江?恺撒堡钢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活动中,音乐学院学生获得由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和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共同颁发的“微课展示单项奖”、“合唱指挥单项奖”和“个人全能二等奖”。
海南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学院选送的各组别节目几乎斩获了所有类别的一等奖。其中,舞蹈类节目《南海前哨》以全场满分的成绩获得乙组群舞(专业组)一等奖。
2017海南(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合唱节中,音乐学院蓝韵合唱团凭借曲目《新编赶鸟歌》、《久久不见久久见》获得成人混声组金奖。
(三)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海南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始招生,相关专业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分别于2001年、2012年开始招生。2013年12月经中宣部批准,学院被列入全国10所由地方党委宣传部和学校共建的试点学院。目前,学院除了有4个(广播电视编导、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中俄联合办影视编导)本科专业外,2014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审批获得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硕士授予点,2017年申报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广播电视方向)已经通过海南省学位委员会的评审,正在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员工25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6人,有博士学位教师7人,多位教师是海南影视家协会的理事,是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聘请的电影电视剧审批评审专家,也是省内电视台的影视剧审片专家。
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562人,研究生38人。办学以来,为社会输送新闻传播、影视制作人才950余名。学院非常重视与业界和国内外学界的交流,聘请了影视界多位著名人士进学校担任兼职教师;举办多场专业的大型活动,如北京电影学院联合举办国际大学生电影展演活动;与俄罗斯圣彼得堡电影电视大学联合开办影视编导本科专业等,为学生的专业学习提供了良好机会。近四年,学院学生共获得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微电影一等奖、国家计算机大赛微电影二等奖、 “美丽乡村”国际微电影大赛全国十佳、海南省文联 “DV看海南”微电影大赛二等奖等国家、省、校级专业比赛奖项680余人(次)。
2016年经海南省委宣传部批准,学院设立了海南省新闻传播人才培训基地。学院有400平方米的现代媒体实验中心,还有一间400平方米全媒体交互式演播中心,设备配备超过一般省级电视台的水平;学院拥有专业高清摄录设备、高清单反照相机、航拍器材、VR设备、高清非编工作站、达芬奇调色工作站等专业教学实验设备,价值总额达1600万元。学院在海口市大学科技园有300平方米的学生影视剧工作坊,作为学生的创新创业平台,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学院在专业建设上突出培养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才;学科上研究方向相对集中,形成了应用、实用、特色鲜明的优势。总体目标是为社会培养高级应用型新闻传播及影视制作人才,在省内有相对优势、全国同类院校中有较高地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强服务能力、特色鲜明、综合实力强的部校共建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三、就业前景
(一)美术学院
美术学专业:适合到中、小学从事美术教育及教学管理工作,在各种设计、广告、装潢公司从事设计工作或到报社、杂志社从事美术编辑工作,以及在公务员系统担任与美术有关的工作。
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专业:适合到中、小学及各类艺术培训机构从事书法教育及教学管理工作,在各级文博单位、文化艺术类企业、书画院等实体从事书法创作、鉴赏、编辑、管理等工作,以及在各行政部门、公务员系统担任与美术有关的工作。
绘画专业:适合到大专院校、美术馆、艺术馆、画院等部门工作,在公共事业单位从事与美术有关的工作。
环境设计专业:适合到各大城市的室内居住环境设计、商业空间设计等室内外设计领域公司工作,或各类设计院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研究、设计教育以及设计管理的工作。
视觉传达专业:适合到各级各类策划、设计、制作等公司和相关单位从事艺术设计、广告策划制作、市场推广、美术编辑等工作。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适合到各类服装品牌、服装服饰设计公司和工作室、服装院校、服装媒体等单位工作。
产品设计专业:适合到各类产品设计或生产制造企业、旅游纪念品公司、文化创意公司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各种产品设计开发与制作、产品营销、产品设计教学以及产品包装等其他与旅游产品和陶瓷产品设计相关的工作。
此外,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美术学院毕业生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达90%以上。
(二)音乐学院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适合到大、中、小学从事音乐教育及教育管理工作,或在政府职能部门、公共事业单位从事文艺宣传、群众文化等方面与音乐有关的工作。
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适合在大、中、小学从事音乐舞蹈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或在政府职能部门、公共事业单位从事文艺宣传、群众文化等与舞蹈有关的工作。
此外,音乐学院的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音乐学院毕业生以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的欢迎,近年就业率达94%以上。
(三)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适合在广播电视台、网站、新媒体等传媒机构、影视制作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编辑、制作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
    此外,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的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毕业生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达97%以上。
四、招生计划
学院
招生专业(类)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
备注
美术学院
美术学(师范类)
4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师范类)
24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绘画(非师范)
5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114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音乐学院
音乐学(师范类)
12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合为音乐类,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合为舞蹈类,入学后先按大类培养,1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音乐表演(非师范)
31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舞蹈学(师范类)
35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舞蹈表演(非师范)
25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非师范)
5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
50
四年(本科)
57000元/年
不组织校考,按各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录取。
表演
20
四年(本科)
待定
拟新增专业,已报教育部审批。
注:1、表中学费是2017年标准, 2018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海南省物价局的文件为准。2、该计划为拟定计划,最终招生计划由海南省下拨的招生计划总数确定。

五、校考专业考试科目
学院
招生专业(类)
考试科目
考试费用
美术学院
美术学
素描、色彩
190元/人
绘画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
临摹1、临摹2、创作
音乐学院
音乐学
主项(声乐或器乐)、听音、视唱
220元/人
音乐表演
舞蹈学
自备表演剧目或组合、软开度、技术技巧测试、即兴表演
舞蹈表演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编写故事、影视作品评析
220元/人
六、报考条件
1、符合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报考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凡有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报考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各专业;凡有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报考音乐学专业;凡有重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不得报考舞蹈专业。
3、若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理,则我校执行生源省的规定,文理兼招。若生源省艺术类计划区分文理,且允许文理计划互调,则我校美术学、绘画专业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若美术学、绘画文科生源不足则调整录取艺术类理科考生,设计学类理科生源计划不足则调整录取艺术类文科考生;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若艺术类文科生源不足则调整录取艺术类理科考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只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若艺术类文科生源不足则调整录取艺术类理科考生。若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严格区分文理,且不允许文理计划互调,则我校美术学、绘画专业只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只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只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只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
七、报考办法
1、各省参加校考的考生均按本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各省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需按照生源省相关规定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及资料报名。
2、专业考试时,美术学及设计学类考生可以在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中同时报两个以上(含两个)专业志愿;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按主项声乐、器乐分别设两项专业校考,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设一项专业校考,音乐类考生可根据自己所报校考主项兼报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两个专业,舞蹈类考生可兼报舞蹈学和舞蹈表演两个专业。
3、美术学及设计学类校考科目相同,成绩互通;音乐类分器乐、声乐,主项不同,成绩不互通。
八、专业考试成绩公布及查询
1、专业考试成绩按校考总成绩分省份、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入围考生名单(另外我校将遵循部分省份的规定,即取得生源省统考合格证的,院校才能确定其校考入围资格)。所有应试考生的专业成绩都在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http://www1.hainnu.edu.cn/zhaosheng/)。专业成绩公布时间:4月初。请考生们凭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在以上指定网址自行查询。
2、我校将按各省规定,把校考入围考生名单报各省考试院备案,并在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不再邮寄专业考试合格证。
九、录取办法
1、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入围资格的考生,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文化课考试;
2、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艺术类出档条件的前提下,除海南、浙江、四川等个别省份采用本省2018年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外,其他省份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入围资格,按我校组织

的专业考试成绩,分省按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有志愿者优先录取,再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3、我校将遵循部分省份规定:取得生源省统考合格证同时取得院校专业测试入围资格的考生,招生院校才能录取。
4、舞蹈类专业分省按男女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的录取使用生源省专业统考成绩,采取有志愿者优先,再按照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十、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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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国美院招生政策变化(附三位一体简章)在1.3日上午召开的全国重点美术学院招生宣讲会上,来自中国美术学院的招生负责人陈述了2018年中国美术学院招生政策的几大变化

招生人数
1、本科校招1621人,其中三位一体115人,基本与往年持平(2016年1588人)

良渚校区
2、上海张江校区停招,开启杭州良渚校区招生,该校区学生先进入杭州梦园教学区学习,2020年良渚校区建成后迁入

考点变化
3、共设杭州、深圳、郑州、成都4个考点,撤销沈阳考点


专业校考
4、部分小专业如中国画1、书法,只在杭州考点举行校考

取消特殊
5、取消“录取的特殊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类)名列前茅者(即:招生总计划数少于等于15人的,专业考试成绩排名第一者;招生计划数超过15人的,以每增加15人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递增一个名额,以此类推),文化课总分线可降低10分。”政策

工业设计
6、工业设计专业非艺术生也可以报考,毕业授予工科学位。


与此同时,美院也公布了2018年三位一体招生简章
三位一体招生考试是针对浙江省考生的政策
其他省份的考生请关注周末公布的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

下面小编带领大家划一下重点




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中国美术学院(英文名称China Academy of Art,国标代码10355),前身为国立艺术院,创建于1928年,现为浙江省人民政府、文化部、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美术学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学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院坚守「建设体现中国文化美术研究和教育最高水平的世界一流美术学院」的办学定位,着力培养「品学通、艺理通、古今通、中外通」的「四通」人才。现有杭州南山校区、杭州象山校区和上海张江校区三个校区,目前已规划建设杭州良渚校区,计划于2020年建成。杭州良渚校区招生工作自2018年开始。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主管校领导担任主任。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外地(非办学机构所在地)考点招生工作组,负责该考点的宣传、咨询和招生考试。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监审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与专业

第九条 学校根据办学宗旨、办学规模以及实际办学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学校2018年面向浙江省招收「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科生计划115名。具体为:




一、艺术类专业:
实践类:
中国画(中国画一,中国画二)12名
书法学(书法与篆刻) 3名
美术学类(造型艺术类)30名
戏剧与影视学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15名
建筑学(建筑艺术)5名。

艺术学理论类(艺术理论类)10名。

二、普通类专业:
工业设计40名。





附表1:各专业(类)招生计划、报考要求一览表
专业代号
专业方向
学制
计划数
专业类别
考生类别
01
中国画一
4年
5
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考生报考
02
中国画二
4年
7
03
书法与篆刻
4年
3
04
艺术理论类
4年
10
05
造型艺术类
4-5年
30
06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4年
15
07
建筑艺术
5年
5
08
工业设计*
4年
40
普通类专业
非「艺术类」考生也可报考
*良渚校区作为跨学科创新设计教学改革试点,工业设计专业规划在良渚校区办学,1-2年级教学地点为象山梦园教学区学习。

第四章报考条件

第十条报考条件
(一)符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参加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已参加浙江省艺术类报名;

(二)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以上(本简章所称「以上、以下」包含本数);

(三)热爱艺术事业,艺术专业基础扎实,专业成绩优秀,身心健康,非色盲或者色弱者;

(四)各专业(类)报考的具体要求
1、我院所有招生专业(类)对考生选考科目无要求。

2、实践类(中国画、书法学、造型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建筑学)、工业设计
(1)普高生:在我院指定的八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即:历史、地理、技术、外语、物理、化学、思想政治、生物等八门)成绩中,应有不少于两门科目在B等以上,其余科目均合格;
(2)中职生:在我院指定的八门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地理(化学)、政治(生物)、专业一(素描)、专业二(色彩)中应有不少于两门科目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其余科目均及格。
(3)报考中国画二、造型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建筑学的考生,须参加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美术统考)且成绩合格。

3、艺术理论类
(1)普高生:八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应有不少于两门科目为A等,其余科目均合格;
(2)中职生:在我院指定的八门科目中有两门科目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其余科目均及格。

4、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6名者,或高中阶段在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6名者(集体项目为前3名),所有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合格就可直接报考,报考实践类和艺术理论类均须参加省艺术类报名,报考中国画二、造型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建筑艺术的考生,须参加省美术统考且成绩合格。

第五章   报考方式与流程


第十一条报考时间与要求
(一)初试网上报名及交费
1、网上报名及交费网址: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http://zb.caa.edu.cn )
2、网上报名及交费时间:2018年1月3日—2018年1月8日
3、网报初试费为80元/人,网报完成后打印《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确认单》。
特别提醒:「三位一体」初试一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的方式,现场不再补办报名及交费手续。

(二)初试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及交费的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确认单》到我院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当场拍照并发放准考证,必须考生本人办理。(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月12日(9:00-11:00)
2、现场确认地点: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352号)

若考生因个人行程安排冲突等原因无法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可提前下载报名系统「艺术升」手机APP客户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艺术考生《报考证》原件等,由考生本人在报名系统手机APP上进行在线确认的办理。具体办理流程方法等详见APP软件内的提示。

符合报考条件第(四)款第4条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递交相关证书经学院招生办和公共体育部验证通过后,方能视为确认结束。

(三)复试名单公布、报到与交费
1、复试名单公布:我院将于2018年1月17日前在招生网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报到要求届时登录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http://zb.caa.edu.cn )查看。
3、复试交费:复试考务费100元/人。
4、复试报到时所需上交的材料(所有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1)在网报系统上打印并填写《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
(2)个人简历(须考生本人手写);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4)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表;
(5)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6)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考生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办理复试报到的,视同放弃复试资格。

特别提醒:
1、考生应对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的考生我院有权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报考资格审核时间节点为2018年1月8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时间节点为2018年5月20日。
2、考生需办理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报名手续;实践类和理论类考生还须办理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另外,报考中国画二、造型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建筑艺术的考生,须办理浙江省美术统考报名手续(具体办法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

附表2: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及安排
时   间
考试安排
地   点
2018年1月12日
考生(初试)现场确认


中国美术学院
象山校区

2018年1月13日
初   试
2018年1月17日前
公布复试名单
2018年1月17日
复试报到
2018年1月18日
专业水平考核(复试)
2018年1月19日
综合面试

附表3:各专业(类)考试科目一览表
专业
代号
专业方向
初试
专业水平考核(复试)
综合面试
01
中国画一
命题创作
中国画基础
书法

具体安排复试报到 时通知。
02
中国画二
素描、速写
素描
线描(速写)
03
书法与篆刻
书法创作
书法临摹与创作
古汉语与篆刻
04
艺术理论类
素质测试*
赏析与写作*
05
造型艺术类
素描、速写
素描
色彩
06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素描、速写
素描(线性)
色彩
07
建筑艺术
素描、速写
素描
色彩
08
工业设计
素质测试*
创意思维能力测试*
*注
素质测试科目:旨在测试考生中学阶段所学语文、数学、英语知识的掌握及艺术素养;
赏析与写作科目:旨在考察学生的写作能力以及对艺术作品的分析和鉴赏能力;
创意思维能力测试:旨在考察学生的创意思维能力,如人文艺术素养、科技兴趣、创新创意能力等。

第十二条选拔程序
(一)初试
初试的考试安排将依据报考人数在现场确认时予以公布。实践类初试成绩仅作为选拔复试资格使用,不计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复试准考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工业设计复试准考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我院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确定复试准考名单。

(二)综合素质测试
1、综合素质测试采用专业水平考核(复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

2、各专业(类)综合素质测试分数计算:
(1)实践类按照专业水平考核(复试)占80%、综合面试占20%计算;
(2)艺术理论类、工业设计按初试占60%,专业水平考核(复试)占20%,综合面试占20%计算。

3、综合素质测试入围的艺术理论类和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人数按照该专业(类)招生计划1:2比例确定,其他专业类的考生人数按照该专业(类)招生计划1:1.5比例确定,我院根据该专业(类)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底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三)入围考生名单公示与成绩查询
入围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第六章录取办法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中国画(中国画一,中国画二)、书法学(书法与篆刻)、美术学类(造型艺术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建筑学(建筑艺术)专业在艺术类第一批提前录取,工业设计专业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高考志愿时须将中国美术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一致,否则无效。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一)学校按专业志愿录取。若学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如遇第一志愿录取完毕,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经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后,将该部分计划转入全国统考招生计划。

(二)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如遇综合成绩排名并列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中工业设计专业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浙江省高考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

(三)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五)按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三个部分折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3 + 1×成绩为A的科目总数 + 0.5×成绩为B的科目总数)×10

中职生指定科目的成绩均按考生近2学年该科目取得的分数折算成平均分,满分为100分。折算后平均分在90分以上的科目对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等,平均分在80分-89分的科目对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B等。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实践类: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高考成绩×30%

艺术理论类、工业设计: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高考成绩×50%





(七)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规定执行。

(八)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七章收费标准与奖励资助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每生15000元/学年(其中艺术理论类专业每生6000元/学年)。住宿费按规定另行缴纳。

第十七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8000元/年),鼓励学生在生源地申请。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做出报考选择。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八条 录取的新生应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其他有效证件,按时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报到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凡复查成绩不合格、或不符合本章程规定条件或者违反教育部招生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条 学校网址:http://www.caa.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b.caa.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571-87164630
             传真:0571-87164630
             学校纪监审室投诉电话:0571-87164623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或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具体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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